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

羅馬帝國逼迫教會的原因

()政治原因:

基 督教被帝國政府看成猶太教分支的期間,很少受到當局的取締,因為猶太教是公認合法宗教之一。羅馬帝國對國內宗教信仰的政策,本來是相當開明的。只要某一宗 教的教徒尊重政府當局,避免行為不檢,就能受到寬容。猶太人雖然堅守特殊的排他性「唯一神」信仰,仍然被允許執行獨特的禮拜方式與宗教習俗,只是不可恃寵 而驕罷了。後來火熱的宣教運動使基督教的獨特性越來越明顯,猶太教徒對基督徒的敵意乃有增無減,公開否認基督教是猶太教,基督徒也否認自己是猶太教徒。兩 教的區別一旦劃分,基督教自然屬於非合法宗教的部類,就開始受法律禁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當 時 基督徒宣揚強烈的末世性信仰,期待普世性王國的來臨。以政治立場而言,此超強的新王的出現,對羅馬帝國的安全構成莫大的威脅,而宣傳對此王的信靠與順服, 無異公開煽動叛亂。不但如此,活在這種期待之中,無非是不滿現狀,非難當代政治。事實上,基督徒拒絕參加對當政者政績的歌功頌德,反對國家主權者的神格 化,唾棄世俗價值的絕對化,所以被目為對公民責任的不履行,對國家社會陰險而肆意的破壞;換句話說,對帝國不忠。

         護 教士每每著書主張基督徒是最守法的良民,他們所盼望的王國不是屬於現世的,乃是一個屬靈的國度。可是非基督徒根本聽不進他們的話,一來是聽不懂,二來是因 為普世性基督教會在帝國內的成形。教會組織越來越嚴密,從異教皈依者越來越多。這龐大而團結的教會,幾乎成為國家裏面的國家。難怪羅馬帝國的憂國之士對教 會 深具戒心,有心人越來越不相信護教士的話。事實上,越有為的皇帝如奧熱流(Marcus Aurelius)、德修(Decius)、戴克理先(Diocletian)等,越仇視基督徒;而像柯模督(Commodus)、卡喇卡拉(Caracalla)、紇流加巴魯(Heliogabalus)等愚昧昏君,則缺乏政治眼光,對基督教都很友善。

         基 督徒火熱的宣教活動,也觸犯了帝國政府禁止勾引他教信徒歸依自教的規定。政府當局認為這樣會造成不同宗教之間的磨擦,妨害社會安寧。可是,基督教的本色就 在 於排除萬難做耶穌復活的見證,到普天下去使萬民做基督的門徒。以政府的立場而言,基督徒顯然逾越了帝國寬容宗教的限度,頑梗的一意孤行。

()社會原因:

基 督教在貴族跋扈、階級意識強烈的羅馬帝國社會中,公然主張人人平等。打從基督教的源起,教會一向是關懷被忽略的人,同情弱者的。貴族為維護階級利益與特權 而憎恨「惹是生非」的傳教者。大量下層階級的平民和奴隸被吸引而皈依基督教,使有財有勢的特權階級懼怕教會雄厚的群眾基礎。許多教會成員的出身低微,更遭 受上層階級的鄙視。

         基 督徒不參觀政府在圓形鬥技場所舉辦免費但殘忍的流血表演,不觀賞淫蕩的戲劇,也不光顧淫穢的公共浴室,不加入遊行,不參加宴會和競賽,不用花包頭,不用香 油、香水。他們不過是以消極的不同流合污,表達對不道德的風俗習慣無言的抗議,但一般羅馬公民卻把他們的潔身自愛,看成孤芳自賞而反社會的罪行。

         逼迫的社會原因和宗教原因是沒辦法嚴格加以區別的。異教徒日常生活的每一細節,都浸潤於偶像崇拜的環境中,基督徒乃被迫潔身自愛,避免與異教徒發生社交。異教徒這就給基督徒一個綽號「憎惡人類者」,把他們說成人類公敵。

         基督徒不參謁異教神廟,既不祭拜偶像,又從自己身上和家中除掉一切偶像的痕跡。說是作禮拜,但根本沒有看得見的敬拜對象。異教徒無法領悟心靈的禮拜,就指控他們是無神論者,諸神之敵。

         基 督 徒既然被看成諸神與人類共同的敵人,流行於羅馬社會的荒誕謠言,只要那是與基督徒有關的,就不管多麼駭人聽聞或不近情理,都有人信以為真。當時的信徒慣常 在夜間秘密聚會,守「主的晚餐」。基督徒互相之間的團結與親暱,又是眾所週知的事。異教徒自然忖度,基督徒鬼鬼祟祟的相聚,一定有見不得人的隱情。從聚會 人數之眾多看來,所幹的勾當是傷風敗俗的群眾無疑。何況聽說基督徒主張把「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」(羅十二1)。他們將淫亂所生的孽種獻為「活祭」,豈不是一舉兩得!他們聚會時「所吃的身體,所喝的血」(參林前十一24~25),想來必定是殘殺這種活祭的結果!狂野的想像力加上偏見,基督徒挖心肝、吃人肉的謠言,就如野火的延燒,傳遍於羅馬帝國。

         對無神論、群姦、吃人肉等根深蒂固卻無稽可笑的誣告,游斯丁、雅典那哥拉(Athenagoras)、特土良、俄利根等護教之士,都有所辯駁闢謠。然而,主後250年以前的逼迫,主要是上述未經證實的所謂罪行,引起群眾公憤的結果。

()經濟原因:

逼 迫的宗教原因與經濟原因也難以區分,有時候異教徒所發動的逼迫,表面上的理由是宗教性的,可是,深一層的動機常常是經濟性的。基督教公開否定偶像,傳揚獨 一真神。基督徒的增加,等於崇拜偶像者的減少,異教的衰微。靠異教的存續維生的祭司、廟裏的神妓、占卜者、彫刻偶像者、繪畫的、蓋神廟的、銷售祭牲和偶像 的,難免敵視威脅他們生計的基督徒。

         天災、地變、人禍或瘟疫發生,削弱帝國的經濟力量而民不聊生的時候,總有人很快把宗教意義賦予這些災難,一下子就跳到結論,主張基督教的存在引起諸神的憤怒而降禍、降災。逼迫基督徒,是異教徒取悅諸神、改善經濟生活的手段。

()其他原因:

在某一特殊的時際,經濟原因與心理原因造成一次有計劃的大逼迫。在主後248年 帝國慶祝羅馬建城一千週年紀念時,令人沮喪的瘟疫、饑荒與內亂、外患接踵而來,使一般羅馬人將這些災禍歸咎於帝國內基督教的存在。傳統諸神已保佑了羅馬長 期的昌盛,此時發生天災、人禍,必定因為諸神不悅帝國容忍「諸神之敵」基督教,而撒手不管,不再保佑羅馬。逼迫基督徒是取悅諸神、解除困境最合乎邏輯的方 法。

         同一時期,帝國內最具影響力的哲學,是重視心境寧靜篤定、求安身立命的「斯多亞主義」。羅馬社會中有識之士,不隱瞞他們對基督徒火熱宗教行為的厭惡。奧熱流皇帝對基督教的憎恨,部分起因於他的斯多亞哲學觀念對「宗教狂熱」的鄙視。

         帝國政府規定公務員與軍人有義務在皇帝守護神的祭壇獻祭,向皇帝的像下拜,以表示忠君愛國之忱。當時歸依基督教的人,只要他有真誠的信仰,就無不勇敢拒絕履行上述義務,只承認基督是主,甘願被控以叛國之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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